四川輕化工大學信訪工作規(guī)程
一、信訪工作
1.學校信訪工作是指學校教職員工、學生或其他組織、個人采用書信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電話、走訪等形式,向學校有關單位反映情況,提出意見、建議或投訴請求,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通過網(wǎng)絡、書信、電話等形式轉來的信訪件,由學校有關單位依照政策和規(guī)定在職權范圍內處理的活動。
2.信訪工作是學校黨政領導了解校情民意、汲取群眾智慧、接受民主監(jiān)督、為師生員工排憂解難的一項經(jīng)常性工作。
3.信訪工作是實施民主管理,推動各部門和學校改進工作的有效手段。做好信訪工作,對于維護學校穩(wěn)定、保障學校發(fā)展具有重要作用。
二、工作原則
1.以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信訪工作條例》、教育部《教育信訪工作辦法》、《四川省教育廳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》為準則。
2.堅持服務學校大局、服務學校發(fā)展建設、服務學校師生員工的原則。
3.堅持“分級負責,誰主管、誰負責,依法、及時、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”的工作原則。
4.在實事求是、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處理來信、來訪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通過信訪渠道收件、編號、登記、分類。
2.一般咨詢并能直接回復的來信來訪,由學校信訪工作人員直接回復。
3.根據(jù)來信的內容,確定是否受理;對于不屬受理范圍的來信,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。
4.涉及相關部門閱處的信訪件,由學校信訪工作人員及時錄入學校OA辦公系統(tǒng)中的“信訪處理流程”,按流程依次轉至承辦部門和分管校領導。
5.對于涉及面廣、反響強烈、有可能影響校園穩(wěn)定的突出問題,應將其作為重要信,及時轉交主要校領導。反映突發(fā)事件和緊急來信,在送校領導閱示的同時,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做好有關應急準備工作。
6.檢舉揭發(fā)類來信轉交由校紀委直接處理。
7.在完成上述程序后,還應督促職能部門或相關單位盡快解決來信中所提出的問題,并以書面、電話、網(wǎng)絡等形式將處理意見、結果等回復來信者。
8.若來信、來訪提出的一些問題,因受國家政策或規(guī)定限制等而不能解決的,應以電話、網(wǎng)絡等多種渠道向來信來訪者解釋并說明原因。
9. 學校信訪工作人員回訪處理辦結情況。
10.收集材料,整理柜檔。
四川輕化工大學信訪處理流程圖.pdf